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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4
孙天美.占中背后的媒体操作
作者: admin

当我在网路上读到在占中运动上有名反占中男子对示威女子又抓腿又袭胸的新闻时,我不是不讶异的。香港不是埃及,香港民众几乎人人都上过学校念过书,埃及有逾半成人人口是文盲,纵使反占中,念过书的人也该明白,用袭击女性身体制止女性参加占中活动,是多么要不得和可耻的行为可是翌日,我却在网路电视上看到那位被千夫所指的男性,在妻子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斥责香港部份媒体捏造新闻冤枉他,并说明他那个版本的“真相”。

看完,我相信他大部份的说辞。

他说占中活动造成他餐厅的营业额锐减六成以上,他因此和在餐厅附近的示威人士理论,一言不合下眼镜被揍飞,400多度近视的他本能的抓住他人的脚想要借力站起来,后又因为被群众团团围住没办法离开,才想从其中一名示威者的胯下爬出去。他根本看不清楚对方是男性还是女性!我不清楚400多度的近视,没戴眼镜时是否无法分辨眼前之人的性别,但我相信人在惶恐之际,为了逃离不利于己的环境时,可能会一时丧失礼仪与道德的分际。

如果此人所言大部份为真,相关媒体捏造新闻不外就是为了增加阅听率,要不然就是记者本身支持占中,故意捏造新闻引起国内外更多的力量支持,好对中国当局造成压力达到真普选的目的。无论是上述哪个目的,当记者捏造新闻服务自己的信仰,再将其转售给不知情的群众时,这又和把假商品当做真货卖给顾客的奸商有什么分别?

试想想,假设上述餐厅老板果真是被冤枉,那么媒体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造成他和家人永远受到旁人指指点点(不是每个看过非礼新闻的民众,会看到此人澄清记者会的新闻报道),这对他和家人公平吗?也许有民众会说,为了实现伟大的目标,牺牲一个人的清誉不算什么,但我们又凭什么标准去决定自己的目标的价值比他人的清誉更高?如果我们讲究人权,一个人的人权又岂能为另一个他人或多数个人的人权被牺牲?

其实到目前为止,我是支持占中活动的。香港民众要求政府实现真普选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更何况他们至今也相当奉公守法,并没有闯入政府单位破坏国家运作。同样的,我也不欣赏中国当局只报道占中新闻的片面消息企图粉饰太平的作为,中国当局也许没有捏造新闻,可是却引导中国读者误会事实的发展,这种作为也非常值得探讨。

若撇开占中活动不谈,让我们换个角度思考:当我们受到国家机器或周围一些人不正当的对待时,我们总不免产生以牙还牙报复对方的念头。但如果对方的作为本来就引起我们不齿,我们却又采取相应的方式反击对方,我们又和我们厌恶之人有什么不一样?我总相信,正义总能以有道德的方式获得伸张的时候,只是我们愿不愿意付出和动脑筋而已。

【相关新闻请点大事件:港民“占中”争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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